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
课程思政 2022-04-02 18 |
标 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我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面向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不同类型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 1. 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 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 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 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 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 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 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 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 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报送办法 (一)职业教育项目 职业教育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专业、不同形式课程。高职院校课程申报限额见附件5,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各院校结合实际限报1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报1门,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韩城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限报1门,其他各市教育局限报6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原则上不申报教学研究中心项目。报送材料应包括: 1. 高职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申报公文,各市(区)教育局报送申报推荐函; 2.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 3.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4.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 5.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见附件4)。 以上材料仅发送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汇总表还需发送Excel格式),请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前发送至邮箱sxzcjctt@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裴生芬(中职) 029-88668836 吴昊、唐婷(高职) 029-88668837 (二)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 普通本科教育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继续教育课程申报范围为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各校课程申报限额见附件5,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各校结合实际限报1个。学校报送材料应包括: 1. 学校申报公文; 2.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 3.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4.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 5.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见附件4) 以上材料仅发送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汇总表还需发送Excel格式),请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前发送至邮箱sjzw@xust.edu.cn。 联系人:马飞跃 联系电话:88668917 (三)研究生教育项目 研究生教育推荐课程实行限额推荐,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5。报送材料包括: 1. 学校申报公文; 2.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 3.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4.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 材料1、4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盖章PDF格式),材料2、3仅发送电子版(Excel格式),请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省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b710003@163.com。 联系人:潘秋岑 成鹏 联系电话:88668821/88668827 五、组织管理 (一)构建三级示范体系。各高校要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动建设国家、省级、高校多层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体系。 (二)强化支持保障。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校、院系、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 (三)广泛宣传共享。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国家级示范课程资源将在爱课程网、“智慧职教”网、新华网“新华思政”等平台展示,支持省级、高校的示范课程资源推送至相关平台展示,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优质资源更大范围共享。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